【原標題:出租屋裡印出75萬元假鈔】

  郭山澤/漫畫
  俗話說,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。山東省龍口市男子王兵就毀在了他的發財夢上。因賭博加吸毒欠了外債,原本開著小店的王兵一心想著賺大錢。為實現千萬身家的夢想,王兵把店鋪轉讓,聯合自己的拜把兄弟,雇了2名網友,購買彩色印表機、燙金機等設備,在龍口市某小區租房批量印製面額為5元、10元的假幣,累計超過75萬元。通過QQ群,這些假幣被銷往廣州、大連、陝西等地。就在王兵幻想著假幣可能給自己帶來的收益中時,這個造假窩點被警方一舉搗毀,王兵方纔從“夢中醒來”。近日,王兵等5人因涉嫌偽造貨幣罪,被龍口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。
   賭博吸毒欠債後急於發財,為造仿真假幣多方“鑽研”
  王兵在老家開了個飾品店,原本生意不錯。不過好景不長,因為吸食冰毒和賭博,王兵欠下20多萬元的外債。
  飾品店是小本生意,對於償還外債只是杯水車薪。為早日還清欠債,王兵打起了從網上買假幣的主意,意圖通過低價買假錢倒手花掉的方式賺錢。也正是從這時開始,王兵發現了新“商機”。
  剛開始,王兵從互聯網QQ群通過別人買假幣,他買了兩次,一次花了500元、一次花了200元,假幣面額有10元、20元、100元的,先後買了1000多元的假幣。不料,在青島市使用假幣的時候,王兵被當地的派出所發現,一些沒花完的假幣被沒收了,不僅被罰款3000元,還被拘留了15天。
  一次,王兵在網上看到了湖北某地破獲了一個假幣案,該案中的假幣是用印表機打印的,方式方法都特別簡單,他就產生了自己造假幣的想法。隨後,他及時聯繫了拜把兄弟張戎商議一起造假幣。兩人一拍即合,2014年3月,他們共同出資購買了電腦、彩色印表機、切紙機、燙金機等設備,併在龍口市海邊一小區租了一間房子。
  因感覺在小區里印假幣不安全,王兵便以給自家飾品店招店員為由,通過網絡,把一個吸毒QQ群認識的東北女子郝聖拉進了這個團夥中。
  受技術限制,二人決定只印5元和10元面值的假幣。張戎通過在廣州時認識的一個綽號“貓頭”的男子,購買了10元人民幣票面的相片,還在網上向“貓頭”拜師學藝,請教打印假幣的方法。但幾經試驗,打印出的假幣均過於粗糙,不足以以假亂真。經過研究,他們認為,關鍵問題出在印刷紙上。
  於是,兩人又通過文具店老闆介紹,到一個切紙廠買了幾噸紙,解決了紙質問題。之後,王兵又通過網絡認識了德州一名自稱會PS製作人民幣版樣的網友“成成”,以答應幫其還2萬元賭債為由,拉“成成”入伙。“成成”帶來了第五套人民幣10元和5元票面的假幣版樣。
  可結果不遂人意,這次又因油墨和技術的問題,打印出的假幣掉色嚴重。王兵失去耐心,反覆催促“成成”繼續改進。
  18台印表機開足馬力印假幣,樣品包進小廣告發往外地
  雖然印製始終不成功,但王兵並未因此放鬆警惕。為減少外界懷疑,王兵指使張戎在別處另租一處民居,張戎、郝聖和“成成”三人連同偽造人民幣的相關設備一起轉移到了新“基地”。
  有了新家,王兵加快了印製進程。一個印製假幣的小作坊成形了。該作坊共有3台台式電腦、22台彩色印表機,但印表機中有4台出現問題不能工作,最終剩下18台。為能早日印出仿真度高、顏色不失真的假人民幣來,這18台印表機24小時不斷地試驗調整,張戎等三人也在出租屋裡輪流休息,看著這18台機器連續工作。
  事情總算有了好轉,王兵他們印製的假幣可以拿到市場兜售。假幣做好後,王兵等人以10元票面假幣每張2.5元至3元的價格銷售。廣州的“貓頭”負責介紹買家,張戎把打印出來的假幣樣品通過快遞發送給買家看。這個過程,張戎煞費苦心。他將假幣樣品夾放在扒雞小廣告里,通過不同的快遞公司,隨便編一個收件人的名字郵寄。
  顯然,通過“貓頭”這一中介,不能滿足王兵的需求。王兵開始探求新的銷路,在網上,他加入了一個賣假幣的QQ群。在這裡,王兵找到了很多“志同道合”的朋友。不過因王兵等人印的假幣仿真度低,張戎和王兵做了兩手準備,一邊從網上買假幣倒賣,賺取差價;同時,加緊調試作坊工藝,低價出售印製的假幣。
  王兵萬沒想到,他的“後院”起火了。關鍵時刻,“成成”逃走了。因為總是做不出和買來的假幣相似度一樣高的錢,“成成”擔心遭到報複,於2014年6月3日凌晨跳衛生間的窗戶逃走了。沒了“成成”,張戎和郝聖只得自己動手。
  就在“成成”逃走的第4天,警察來了。6月7日晚,這個假幣窩點被小區保安發現,保安及時報警,郝聖當晚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 幫忙未取報酬的也一併被抓,涉嫌偽造貨幣5人被公訴
  張戎得知事情敗露,於當日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。逃跑的“成成”在2014年7月16日被抓獲,王兵則於同年7月31日被抓。此外,幫助“成成”做假幣樣品但是沒拿報酬的景芳芳,也因涉嫌偽造貨幣罪於8月8日被龍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。8月21日,5人因涉嫌偽造貨幣罪,被龍口市檢察院批准逮捕。
  經查,自2014年5月到6月8日,王兵、張戎、“成成”、郝聖採用彩色印表機打印假幣的方式,共偽造2005版人民幣金額共計75萬餘元。其中10元面額的假幣75253張,金額752530元;5元面額的假幣482張,金額2410元。
  龍口市檢察院認為,根據刑法第170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,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犯罪嫌疑人王兵、張戎、“成成”、赫聖、景芳芳均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;均無影響羈押的疾病,有繼續羈押的必要。
  雖然景芳芳辯稱其沒有偽造貨幣的故意,也沒有參與偽造貨幣犯罪行為的實施。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,景芳芳製造人民幣版樣並提供給“成成”,為實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,放任了犯罪結果的發生,主觀上屬於間接故意,其行為亦構成偽造貨幣罪。  (原標題:嗜賭男子聯合拜把兄弟在出租屋印刷假幣累計75萬餘被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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