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晨報記者 李東華 通訊員 李鴻光
  司法拍賣的房產價格較之市場價低,但拍房的流程則較繁瑣。除市民前往市房地產拍賣行交納拍賣保證金、領取號牌參加拍賣會外,還可通過委托專門的房地產咨詢公司代為競拍。小販楊某獲悉朋友經房地產咨詢公司拍得一套實惠房產後,也萌發欲購拍賣房的打算,豈料他卻掉入騙子李蒙(化名)設下的陷阱,先後被騙去122萬餘元。
  日前,靜安區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李蒙有期徒刑十年半,剝奪政治權利一年,並處罰金。
  辦房產證時方知材料造假
  2013年,楊某獲悉朋友經房產咨詢公司拍得一套比市場價便宜不少的房產,撩得楊某也動了心找某房產咨詢公司代拍。開始,這家公司收了意向金,曾替楊某競拍了一處房子卻未成功。在退還意向金時,楊某認識了退款人李蒙,雙方互留了聯繫電話。
  當年底,楊某從報紙上獲悉本市虹口區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產進入拍賣程序,就主動聯繫李蒙問及能否由房產咨詢公司代為競拍。李蒙回答可以競拍,但需交納2萬元意向金。雙方遂簽署了《購買拍賣房委托代理合同》,雙方約好拍賣房總價為170萬元,其中110萬元需現金支付,另外60萬元由該房產咨詢公司代辦銀行貸款。
  不久,楊某又接到李蒙電話,稱拍賣公司要提供15萬元的保證金,楊某則通過銀行轉賬交付給李蒙13萬元,李蒙收款後出具收據給了楊某。2014年初,李蒙又拿了一張上海房地產拍賣行的拍賣資料讓楊某簽字,以此表明他已完成了代楊某競拍成功。簽字後,楊某分三次交給李蒙95萬元現金,加之已給付15萬元保證金,總計交付110萬元。
  一個月後,李蒙告知楊某:“法院裁定下來了,就可以持相關憑證去辦理房屋過戶了。”同時將法院執行裁定書給了楊某,但又稱房屋過戶還需交納10萬元用於辦理過戶。沉浸於興奮中的楊某毫無防備,沒過幾天,東拼西湊又將10萬元打入李蒙指定的賬戶。
  楊某在焦急中等待了4個多月。今年3月底,楊某持李蒙交給他的房地產登記材料去辦理房產證。當楊某興衝衝來到虹口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證時,卻被告知他所持有的房地產登記材料是假的。
  “房產雇員”涉合同詐騙
  為查實真相,楊某找到了房地產拍賣公司,當楊某拿出拍賣行的收據後,該行的雇員直接回答:“這些收據不是我們出具的,是假的。”
  楊某想起,李蒙明明是房產咨詢公司雇員,還有一次現金交易也是在拍賣公司門口,通過拍賣行經理所帶的POS機支付的。次日,楊某找到李蒙所在的咨詢公司。該公司負責人說,“在2013年,李蒙曾與公司有過合作,也僅僅是合作關係而已。他是公司一雇員招徠專門拉客戶的,不屬於公司雇員,公司從未與李蒙簽訂過勞動合同。”
  意識到可能受騙後,楊某報了警。同年3月21日,李蒙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。
  賭徒為籌賭資自導騙局
  隨著李蒙的交代,案情漸漸水落石出變得清晰起來。2009年,現年30歲的李蒙來滬打工,開始曾做過一陣子房產中介工作,對房地產買賣流程較熟悉,之後又靠給房產咨詢公司拉客戶賺取提成。當楊某第一次購買拍賣房未果時,李蒙受房產咨詢公司業務員委托辦理楊某退意向金,誤讓楊某認為李蒙也是該公司雇員。
  兩年前,李蒙染上了網絡賭博惡習,很快就入不敷出。正當他為賭資發愁之際,楊某打電話請他代為競拍房產,這對李蒙來說好似天上掉下了餡餅。當楊某第一次將2萬元交給李蒙後,很快就被他輸個精光。去年12月,李蒙得知楊某欲競拍的房產被叫停緩拍時,為了籌措賭資,他隱瞞了此事的真相,繼續以買拍賣房要交款的名義,讓楊某不斷將錢款打入他的賬戶。
  為使楊某深信不疑,李蒙還自導自演了一場獨幕劇:他約楊某在房地產拍賣行交錢給他,可事先他竟然以300元價格,雇了一陌生男子冒充拍賣行員工,讓該男子持他從網上購買的POS機,來收取楊某交納的錢款,再將以每張300元至400元價格買來的各種偽造收據、裁定書交給受矇騙的楊某。直至楊某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過戶遭拒時,李蒙的騙術才露餡。
  法院認為,李蒙為達到非法占有為目的,冒用房地產咨詢公司名義以代理拍賣房屋為由,偽造相關單位收據、文書,騙取被害人楊某的保證金、購房款、過戶稅金等總計120餘萬元,數額特別巨大,該行為構成了合同詐騙罪,法院遂對李蒙作出了一審有罪的判決。
  [法官提醒]
  拍賣房過戶,兩份法律文書不可缺
  房產價格的漲漲跌跌,購買法院拍賣房成了購房人一種新的選項,為了避免或減少類似本案中被騙的情況再次發生,法官建議購房人不但要詳細瞭解法院拍賣房的流程規則,還需要對受委托的房產咨詢公司及經辦人要有足夠的瞭解。
  法院拍賣房首先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統一委托刊登拍賣公告,讓欲參加競拍的購房人前往上海市房地產拍賣行交付拍賣保證金、領取號牌,在指定的時間段到指定的地點參加拍賣。此外,購房人亦可委托專業房產咨詢公司來代為參加競拍。其次競拍成交後,客戶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清拍賣房產的餘款及佣金,由上海房地產拍賣行向客戶提供收據及拍賣成交確認書。最後房地產拍賣行將全部拍賣款交至法院,由法院出具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予以確認,客戶憑上述兩份法律文書,前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。  (原標題:買拍賣房遇“李鬼”,百餘萬房款打水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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